馬家原居新會城,後其曾祖遷居香山沙湧村,也就是後世的中山市南區附近。位於崖山東北,與珠海、澳門同處一島。
按理來說,此次歸家,自也是往東北方向行船。
但是別忘了,現在是大元治下,趙維他們別說正經身份沒有,更是逆民,在海上鑽鑽空子,橫行霸道也就算了,一入內陸,可就是寸步難行了。
所以,他們當下首務是弄得一個合法的身份,方可穿行元地。
至於怎麽弄......
好吧,大大方方到新會府衙報上籍貫告身,花點小錢開據路引就可以了。
至於你是良人,還是叛軍混淆其中,就沒人查這個事兒。
即使做實了是叛軍,官府吏員也依舊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交錢走人。
不是元朝管製鬆散,實在是沒辦法。
自宋元開戰以來,百姓避禍也好,叛逆也罷,多半背景離鄉,成為流戶,至使各行省、州縣在冊戶籍連原本的一半都不到。
慘淡之下,莫說穩定民心農事,連正常的商貿活動都大受影響。
所以,盡管元廷有明確詔令,各州府嚴查叛民、罪徒,在案者一律沒為奴籍,發官統配。
可是,上有政策下有對策。人都讓朝廷抓去做了官奴,那地方怎麽辦?全都餓死唄?
所以,隻要不是明發訃告的要犯,地方一律不查,能放則放,以求百姓皆能歸家務農。
當然也有例外,許多蒙古貴族南下濕熱之地為官,為的就是抓奴。隻不過,抓的不是官奴,而是私奴。
而且,此事尤為猖獗,逃犯不夠抓的時候,就強抄良人為奴。
這也是為什麽元朝和清朝一樣,施行漢政,卻與漢人之間的矛盾越來越大,直至滅國的一個主要原因之一。
總之,萬幸的是,新會一地,除了千戶所是元人擔當,政事之務都是南北漢人。想沒私奴也沒那個資格,所以驗籍放引都十分寬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