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沒有火車,也不可能海運的情況下,手提肩挑,人拉馬拽,可挑選的貨物實際上比較有限。
這種商品必須擁有高附加值,和相對較低的重量,較少的占地麵積。
似乎完全符合這一條件的商品,且貨源充足,能夠大批量成交,具有廣闊的消費市場的隻有絲綢這一項而已。
至於其他幾類中國出口的拳頭產品,生絲、茶葉、瓷器,這些其實李朝都可以自產,就是質量不如中國而已。李朝畢竟是中華文化圈的一份子,不是蠻子。
洪大守來燕京之前實際上也考慮過這個問題,畢竟難得來這一趟,撈取人生第一桶金的大好機會,絕對不能放過。
商品之所以為商品,那是因為他有市場。沒有市場的東西,再值錢又能如何?
而什麽最有市場呢?無外乎衣食住行四項。
這大約算是人作為個體最基本的生存需要,糧食、棉布、農具這一類,永遠不會在封建社會沒有市場的。
封建社會的社會環境決定了它的必要性,也導致了它在市場上相對充足或者固定的供應,其價格在正常的情況下,不可能高到無法接受的地步。
隻要糧食布匹開始有暴利,且官府無法控製的時候,那麽也就意味著劇烈的災害或殘酷的戰爭即將發生,甚至已經發生。
所以這些東西都不是洪大守所考慮的,他所希望的是一種既有一定的消費市場,又有一定的商品附加值,能夠謀取超過絲綢的利潤,同時還比絲綢分量更輕的商品。
洪大守想了很久,確實沒有想到。但以前沙雕網友的一句口頭禪他記得很清楚。
所有暴富的方法都寫在刑法上!
很樸素的一種認知,擱在新社會,四好青年的洪大守自然不會去幹。可如今是吃人不吐骨頭的舊社會,洪大守本來就不是清清白白的純好人,有什麽不能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