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懷義這個馬屁拍的非常及時。
在場的所有人都在說著諫言,說什麽耗費錢財。
耗費錢財收買人心,這是應有的手段。
現在你們舍不得出錢,讓一個出家人出錢,替本宮辦好這事。
羞不羞愧!
武則天臉上的笑意也濃了。
不知道什麽時候開始就喜歡看大臣們臉上難看的神色。
“李易,有了兩萬貫,可是夠了?”
眾人全都看向李易,希望他能說不夠,這樣下來,倒是能讓天後取消這個命令。
畢竟百萬人的錢財,花起來可就沒數了,更何況有的百姓第一天來了,第二天還想來。
畢竟這皇宮自古以來,除了亂兵,尋常百姓哪有機會進來參觀啊。
至少天後此舉背後的意義,大家已經一清二楚了。
這事接不得啊!
哪有這種先例的?
李易想了想,叉手行禮道:“啟稟天後,臣不能立刻給予回複,當初賑濟嶽州百姓,臣用了五千貫,倒是還能賺錢。
因為蝗蟲到處都是,百姓隻要不想餓著,就隻能去抓捕蝗蟲,在賣於官府,臣在差人從官府買來,做好了賣於百姓吃,形成一個閉環,如此才能源源不斷的頂住災民每天的肚子。”
王求禮甩了一下袖子,打斷道:“李大將軍竟能將賑濟災民之事,做成生意,當真是好的很。”
“那又如何,如果沒有我那一文錢可以在我那店中隨便吃一個時辰。
他們還得餓著肚子,災民光靠官府救不管用,也得靠著自救。
隻要災民不想餓著肚子,他們就會去田間地頭捕捉蝗蟲,賣給官府,得到錢財。
而我再花錢從官府收購蝗蟲,賣給百姓,得到錢財,我就能繼續花更多的錢買來蝗蟲。
如此循環下去,對災民,對官府,對我都有好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