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想。”蘭陵一連串的質問讓我腦子有點混亂。“有章可循的事情,可你問的倉促,我有點反應不過來。”
“是該好好想想了。”蘭陵問完後,起身給自己倒了杯水喝了起來。“磨牙磨的嘴幹,以前呢,真的是小看生意人了,不幹不知道,門門道道的,環環相扣,一絲不留意就能被人鑽了空子。”
“對的,生意人,談判桌上認的是和約,不是交情。”我點頭承認。“雙方裏,不管親戚也好,朋友也罷,私下關係再是密切……打個比方說,以咱倆的關係,你若遇了難處,別說是千十來貫,就是給我家裏錢庫搬空,就是給王府上幾千畝良田售罄,隻要能幫了忙,再什麽也絕不帶猶豫。可這是私交,和生意往來上無關;合作也罷,往來的售買關係也罷,我是一文錢的便宜都不給你占,你一旦有破綻,稍微考慮不周的地方,盡等了吃虧吧。商人重利就是這個意思,並不是針對人的品質好壞,一旦跳入商途就必須遵守的遊戲規則。當然,規則是相對而言的,某些團體並不受太大的製約。比方就說內府,皇家的特供是塊肥肉,多少人打破頭想分一杯羹出來,和內府打交道,貌似買賣,卻已經脫離這個規則了。”說到這裏,我望了蘭陵一眼,想想她剛剛的話,雖說盛氣淩人了一點,但還是同我在談生意,爭利潤而已。並沒有到恃強淩弱的地步。從某些方麵來說,這是好事,說明皇家在逐漸的學了做生意的手段,並沒有因為一點挫折就動用皇權來掠奪,總體來看,在思路上是一個飛躍。
“明白你的意思。”蘭陵點點頭,遞了杯茶水給我,“行商,既然降了身份跑買賣,那就得遵守其中的規矩,做買賣是人家心甘情願把錢送你手裏,若用了內府這個帽子去壓別人,那不是行商,是響馬。這話不是我說的,是聖上準許內府經商的同時,挑明的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