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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9章 簽的越短越好

特訓結束時,秦飛能力值提升至66,付出一個多月的汗水,艱辛地提升了2點。

房租其實還沒有到期,但他必須要抽空去一趟西雅圖了,在西雅圖,經紀人團隊已經幫他找了合適的住宅。

飛機上,特勒姆聊到了代言的事情。

“科比已經和阿迪達斯簽約了合同,6年4800萬。”

“6年?”

秦飛的第一反應不是金額太大,而是時間太長了,怎麽一簽就是6年。

“對的,其實我更傾向於簽約耐克,不過他父親幫他做了主,最後簽約了阿迪達斯,這份球鞋合同.......”特勒姆欲言又止。

“怎麽了?有什麽不好的嗎?”秦飛有些疑惑。

“不,沒什麽。”特勒姆最終還是沒說,雖然秦飛和科比的關係很好,但有些涉及到別人家庭的事情,還是不能太八卦。

“我沒有球鞋品牌找我代言嗎?”秦飛一聽科比有這麽多代言,自己應該也有點吧?

“有也有,但價格方麵都不是很高。”特勒姆拿出記錄的本子,然後在秦飛的麵前翻閱,上麵記錄了他近期和球鞋品牌商談的結果。

秦飛知道,他和科比還是不好比的,當時科比進入聯盟前就是話題之子,媒體的寵兒,尤其是在洛杉磯這樣大球市的烘托下,商業價值與日俱增,他球風華麗,天賦無限,技術全麵,鬥誌旺盛,而且長得也很有巨星像,所以一進聯盟,就有很多球鞋品牌想和他簽約。

特勒姆的本子上,一共有四個品牌的名字。

耐克和阿迪的不說,另外兩個品牌一個是銳步,另外一個居然是斐樂。

提起斐樂,所有人第一反應就是這不是一個做休閑情侶鞋的意大利牌子嗎,怎麽就突然進軍籃球市場了?

但實際上九十年代,斐樂還真的簽約過兩名NBA球星,一位是大紅大紫的格蘭特希爾,另外一位是傑裏斯塔克豪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