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白了,我會嚐試運作一下的,但成功與否,無法保證。”
嘴上這麽說著,大衛法爾克從他的公文包裏掏出了一疊文件。
“一旦宣布參選NBA,你就可以接代言了,這段時間北美方麵,你接到的代言為數不少,不過大多都是小魚小蝦,除了這兩個。”
李恪接過文件,大衛法爾克接著說道:“小魚小蝦,我已經幫你推了,這兩份,一份是可口可樂的代言,有一半的業務和中國有關,你如果決定接下來,我會和泰倫商量的。”
泰倫就是盧寧,他已經接受李恪的建議,把他的英文名從邁克爾改成泰倫了。
“對了,提醒一下,可口可樂這麽早就過來接觸,是因為姚那邊跟他們有爭端。”
“嗯,補充一點,姚是百事的代言人,所以,其實我們也可以稍微等一等,說不定,百事會跑出來競價的……”
大姚和可口可樂的爭端,李恪倒是略有耳聞。
因為可口可樂讚助了男籃,所以直接在易拉罐上用了大姚的肖像,但大姚是百事的代言人,這就產生了衝突。
衝突之後,就是兩方對簿公堂,姚之隊要求可口可樂賠償一塊錢,最後兩方和解,不了了之。
想到這,李恪點了點頭:“那就等等吧。”
“剩下的這份,是球鞋合同,算是我給你的見麵禮。”
球鞋合同,來自AirJordan,非要說這是大衛法爾克的見麵禮的話,倒也說得過去。
畢竟,喬丹品牌和法爾克有著密切的聯係,AirJordan這個名字,就是大衛法爾克取的。
李恪看了看這份球鞋合同的詳細條件,為期7年,給了4000萬美元。
“7年4000萬美元,劃分到每個賽季就是近600萬美元,這已經是一個高價了,要知道,姚的球鞋合同也不過隻有6年6000萬美元,還是銳步,他的新秀球鞋合同倒是耐克給的,但隻有8萬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