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終,程傑毫不猶豫在合同上簽了字,他甚至都沒有仔細看合同裏的內容。
王霄是他的偶像,在他看來,偶像是不可能坑自己的。
(這裏說一下,我知道未成年人簽合同時沒有法律效應的,但是為了不水字數所以直接這樣寫了,可是寫完以後想了想還是加上一句吧,不然又有人要說了。)
這樣的想法很危險,也很容易吃虧,事實上整個華夏因為這種情況吃虧的人數不勝數,但王霄顯然不在此列。
而當程傑很期盼的問王霄簽了合同後,他一個月能賺多少錢工資時,一旁的王猛有點受不了了。
“大哥,你倒是看合同啊!上麵不是寫著嗎?沒進NBA前每年給你一百萬。”
一……一百萬?
程傑有些驚愕的張大了嘴巴。
雖然聽說過運動員很賺錢,能賺很多很多的錢,可他卻沒有一個直觀的概念,不知道所謂很多的錢具體是多少。
而現在,他卻從王猛的口中得知,以後他每年都能賺一百萬!
程傑來自於內蒙古貧困縣,母親忙活一年下來,也就賺個三四千而已,很多時候還要靠著親戚幫忙才能出得起他的學費。
而現在,他馬上就要年入百萬了!
用一步登天來形容一點都不過分!
看著激動的略微有些顫抖的程傑,王猛有些不忍心告訴他,如果他違約了,可是要賠償十億RMB的……
……
王猛終究沒有立刻簽下這份合同。
不是說他對王霄不信任,而是這畢竟是一份為期二十年的長期合同,而且違約金金額那麽大,雖然每年一百萬的年薪也讓他很心動,但他還是覺得要跟父母商量一下,鄭重的做決定。
王猛的判斷很正確,也是正常人都會有的反應。
雖然王霄是世界知名的籃球教練,可這畢竟是關係整個未來的重要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