籃球是一個追求得分的運動項目,哪支球隊的得分更高,哪知球隊就會贏得勝利。
可是籃球隻有一個,完成進攻出手的人永遠也隻會有一個。
由此衍生出了兩個最基本的戰術流派,第一個就是美職籃目前多見的巨星球戰術,第二個則是團隊籃球。
巨星球是盡可能多的讓球集中在最有把握命中投籃,得分最高效的球星手中,讓他們出手。
球星的能力肯定比平常球員更高,把出手機會全部交給他們,球隊的進攻效率就會提高。
可是球星的體能是有限的,會隨著不斷完成進攻而衰退,沒有一個球星能包攬球隊一場比賽的所有得分,一場比賽能夠出手20次以上,這個球星就算擁有一個合格的體能了。
所以,球星們開始追求,如何在盡可能少的體能消耗下最高效率的得分。
不同時期,不同球星給出的答案是不一樣的。
在籃球剛剛創立的時候,受到同期世界第一運動足球的影響,講究傳切和配合,球星更多的是小個子無球空切手。
緊接著,人們發現離籃筐越近,得分效率越高。於是球星成了巨人,例如張伯倫這樣的洪荒猛獸,他抬抬手就可以觸碰到籃筐,可以一場比賽出手30次以上,因為他要做的就是接球,然後將球在內線打進。身體素質的全麵碾壓,讓張伯倫成為了遠古籃球巨星球打法的最佳典範。
這個時候的球星們,大量的得分集中在了籃下。
隨著時代的發展,球星們發現。除非自己天賦異稟,身體素質能碾壓對方球員,來到美職籃後,擁擠的籃下,遍地巨人。得分開始變得艱難,往往在大學聯賽砍分如同探囊取物的球星進入美職籃就變得銷聲匿跡,就是因為他們或因身體對抗沒有絕對優勢,或因體能受限,再也沒有辦法用禁區得分統治比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