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法師喬安

第6章:契約學生

“你之所以這麽想,是因為你對‘契約學生’需要履行的義務缺乏足夠的了解,對這套助學製度的來曆也一無所知。”哈維爾先生毫不客氣,當麵指出喬安的想法太幼稚。

“契約助學貸款”,其實是由“契約勞工”製度發展來的。

眾所周知,來新大陸討生活的移民大多是在舊大陸混不下去的窮光蛋乃至犯罪分子,十之八九是社會底層人士,他們當中很少有人能夠負擔自己和家屬的旅費,更不具備在新大陸安頓下來的資本。

為了擴大新大陸的殖民事業,“威爾諾亞墾殖公司”和“皮克海灣公司”之類殖民機構急缺勞動力,由此推出一項福利製度:向那些無支付能力的移民提供一筆旅費和安家費,移民則必須簽訂一紙合同,以“契約勞工”的身份替公司工作一個時期--通常是四到七年。

契約生效期間,公司支付給“契約勞工”的薪資通常大大低於同行業自由工人的平均水平,勉強糊口而已,任由公司指派工種卻無權拒絕,隻能任勞任怨的從事自己不喜歡或是不擅長的工作,地位低下形同奴仆,一直熬到契約期滿才能重獲自由。

喬安與威爾諾亞殖民公司簽訂的“助學貸款合同”其實與“契約勞工”簽訂的合同如出一轍,隻不過殖民公司對法師學徒遠比對普通勞工更舍得下血本投資,指望他將來畢業以後為公司服務,連本帶利的撈回來。

那麽可想而知,為了從“契約學生”身上收回貸款並且賺取盡可能多的利潤,殖民公司必將千方百計的壓榨他們,畢業以後等待他們的將是一段漫長而艱苦的日子。

喬安出身貧寒,不怕吃苦受累,但是他畢竟缺乏社會經驗,當初簽訂合同的時候沒有留意其中有些條款是建立在不平等的基礎上,不知不覺中就吃了虧。

“比如在你簽訂的契約當中有這樣一則附加條款,要求簽約者必須在五年內拿到畢業證書對不對?”哈維爾問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