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鐵劍還是很順手的。”
徐直握著鏽鐵劍,他一刀刴掉骷髏拿劍的右手,又將左胳膊砍了,把兩條腿卸掉,對於非血肉生物,劈砍削切砸是最好的攻擊方式。
如今骷髏僅留下腦袋和身軀,隻能在地上小小的打個滾,將那骨頭手腳丟的遠遠的。
徐直拍了拍手,他這奪武器的動作一氣嗬成,都是在遺跡訓練出來的。
白骨骷髏眼中綠焰一閃一閃,光芒微弱不堪,打了幾次滾依舊沒有尋到手腳,似乎已經絕望了,趴在那兒一動不動。
骷髏的再生能力非常強,隻要粘到自己骨頭,便能在短短的一段時間內將軀體複原,想要擊殺骷髏,擊碎腦袋才是最好的選擇。
“這……這就沒了。”
艾肯斯腦袋有點轉不過彎來,這骨頭架子不是挺厲害的嗎,怎麽在這頭叢林妖精這兒全然無反抗之力。
看看徐直剁手刴腳那個流利,艾肯斯吸了口冷氣。
雖然知道這叢林妖精最少是個精英級別的,但是他沒想過有這麽威猛。
叢林妖精不都是喜歡拿小拳拳錘人?
而且軀小病嬌弱無力,除了幸運術拿的出手,似乎沒有別的作用。
看看徐直手中的鏽鐵劍,艾肯斯把那個小字縮了回去。
這家夥凶的很,鬼才知道是什麽變異品種,哪有叢林妖精穿成這樣,還會舞刀弄劍的。
雖然比他矮了一個頭,但人家是一個厲害的矮子。
艾肯斯眼尖,他明顯看到徐直的那把刀似乎顏色要暗淡了一些。
莫非那武器附魔過,他有一些眼熱,附魔武器難得,在精靈王國這邊更是如此。
徐直揮了幾下鏽鐵劍,覺得這劍的質量比遺跡那邊要好上許多,鏽跡少一些,鋒利程度也高不少,隻要這骷髏不死,鏽鐵劍就不會化成灰灰。
“走,殺骷髏去,骷髏頭領呢,我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