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爾,你覺得,我下個賽季能不能入選最佳陣容?”
王峰沒有回答比爾·達菲的問題,反而問道。
“能不能入選最佳陣容?”比爾·達菲微微搖頭,“這個真不好說,講道理你這個賽季之所以能入選最佳三陣,球隊戰績的加成比重相當高,如果不是勇士隊常規賽拿下74勝實在過於震撼,你還真不一定能入選最佳三陣。”
王峰:“……”
噎了半天,王峰才又道:“這不重要,我的意思是,如果我下賽季入選最佳三陣的話,能不能激活羅斯條款?”
“當然可以了。”作為資深經紀人,比爾·達菲對聯盟的條款規定自然一清二楚。“當選過常規賽MVP,連續兩年以首發身份入選全明星,曾兩次入選年度最佳陣容,以上三種無論球員達成哪一種,都可以激活羅斯條款,將原本球隊工資帽25%的頂薪標準提升至30%。”
(這裏提一下,羅斯條款針對的是新秀合同階段的球員,按劇情設定,主角落選秀以自由球員身份跟球隊簽的底薪合同,本質上不算新秀合同,應該沒有資格享受羅斯條款,但這裏為了劇情流暢,我就稍微魔改了一下羅斯條款內容,大家就當是平行時空條款內容發生變化了吧。)
說完,比爾·達菲的表情便微微一怔,似是想到了什麽,不由看向王峰。
“你是想要簽一年短合同,打完下個賽季,激活羅斯條款以後再簽長約嗎?”
“猜對了。”王峰笑了。
比爾·達菲可一點都笑不出來。
“王,你知道這樣做的風險有多大嗎?一個賽季裏隻有15名球員可以入選最佳陣容,而且還要被其他位置瓜分,像你打前鋒位置,是要跟聯盟其他所有的頂尖前鋒爭奪6個名額的!”
“勒布朗,凱文,萊昂納德,保羅,安東尼……你覺得你能勝過這些鋒線球員中的哪一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