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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仙家法寶

江舟歎了口氣。

古卷顯露的畫麵,述說了一個很簡單的故事。

卻也將人性表現得淋漓盡致。

虹蜺遇上王金發時,他還是個骨瘦如材,終日於街頭廝混的無賴窮漢。

虹蜺本來誕生於山巔雲海之上,不沾染紅塵,天生潔淨,不類一般妖魔。

遇上這王金發,被他三言兩語就蒙騙,學會了各種肮髒之事。

王金發發現它會挪移之術,利用它在博戲館贏了許多銀錢。

便將之視為至寶,養在家中。

他把虹蜺當成了一般的妖魔,聽聞妖魔都喜血食,就用血肉來喂養。

王金發有了虹蜺,將博戲館當成了自己的錢袋子,在外麵花天酒地散光了錢財,便到這博戲館撈上一把。

三番五次,沒完沒了,博戲館老板終於怒了,但抓不住他耍弄手段的證據,便幹脆將之拒之門外。

王金發惱羞成怒,這些日子又瀟灑慣了,老板斷了他的財路,他哪裏肯依?

幹脆一不做二不休,尋了個機會,利用虹蜺將博戲館的老板殺了,自己占了這家博戲館。

此後,在虹蜺在暗中施展挪移之術,博客們再也休想從這裏贏到錢財,隻要進入館中,那都是給他送錢。

他越來越富有,卻變得越來越不滿足了。

王金發發現,來博戲館的多有富戶,幹脆就暗中將來館中的博客一一記下,專挑家中資財頗豐之人,讓虹蜺登門“造訪”。

初始隻是挪移些金銀財物,後來虹蜺食量越來越大,覺得買肉不僅麻煩,還所費頗多,幹脆就連人一起偷。

反正妖魔不是最愛吃人的嗎?

偷回來的人,被他殺害,煉出油脂,製成蠟燭,骨肉喂了虹蜺。

因為王金發發現,虹蜺十分喜愛光亮,還能藏身在光之中,無形無跡。

這更讓他肆無忌憚,認為就算有人懷疑他,也找不出證據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