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上十一點半,準備吃飯的時間,因為下午沒課,宿舍的人在出去吃還是去食堂吃之間來回探討。
他們的聲音壓得很低。
“這還用選,食堂啊。”
“理由?”
“窮鬼需要理由?”
過於真實了,下麵的三個同學不禁噎住了。
就在這時,三號上鋪床簾的縫隙中,唰的一下抽出來一隻手,手指骨節修長,白皙漂亮,讓人覺得主人的模樣也不會差到哪裏去。
那人掀開了床簾,露出了一顆頭。
下麵坐著的三個人齊刷刷的看過去。
楚樂被光刺得睜不開眼,隻能睜一隻閉一隻,帶著模糊的鼻音,問:“你們去食堂啊,幫忙打包啊,我給你們跑腿費。”
其中一個寸頭的叫沈時,他頗為輕鬆的問:“你要吃什麽。”
“照舊。”
“行。”隨後,沈時補充一句,“吵到你了?”
“沒。”楚樂言簡意賅,重新睡回去了。
他們這間宿舍的氛圍挺輕鬆的,大家都互相尊重,當初開學,楚樂是宿舍最後一個進來的。
帶著上萬塊的耳機,黑T恤黑褲子,看著簡約,其實一身名牌,他麵無表情的站在門口,身後全是人,手上拎著幾個箱子進來的。
這一操作令人瞠目結舌。
不過三年多相處下來,楚樂這人沒什麽少爺病,就是起床氣有些大。
等楚樂徹底睡醒,已經是十二點半了,他看見桌上的飯盒,發現旁邊多了一瓶飲料,他摸了摸肚子,先喝了一口。
入口冰冰涼涼的,還挺好喝。
他扭過頭問:“這誰買的。”
沈時額了一聲:“不是買的,是任良給的。”
噗的一聲,楚樂全吐出來了,一臉菜色:“靠,吃到屎了。”
沈時解釋:“樓下遇到了,他求著我給你,不好拒絕。”
楚樂翻個白眼。
氣的起身去陽台,往下一看,果然有個傻逼在那站著曬太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