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振元走後,沈晟和子桑便開啟了隱藏模式。首先,就是不能在一個地方久呆。在破廟過了一夜,兩人天不亮就啟程離開了。他們不敢往市集走,隻能在荒山野嶺求活。可是這樣的日子比明刀明槍的打上一場還要遭罪,沈晟和子桑斷然是過不下去的。
”子桑,大隱隱於市,與其這麽像幽魂似的在荒山野嶺東躲西藏的,不如索性找個城鎮隱藏下去,若被發現,大不了再打上一架。“沈晟碰了一捧河水,洗了把臉說。
”好,我都聽王爺的。反正這輩子和舞蹈弄槍杠上了。“子桑苦中作樂,笑道。
兩人想法一致,吃完烤架上的一隻野兔之後,便朝著南疆的市集走去。
南疆地處偏遠,管理混亂,匯集了來自四麵八方或是做生意,或是途徑的人群,所以沈晟和子桑的到來根本無人察覺。南疆物資相對匱乏,房租也十分便宜,子桑隻用了一個小戒指,就租了一年的房子。
”王爺,這裏雖然比不得王府,不過好歹都還算齊全,還有個小院子,我要在院子裏中上花和蔬菜。王爺你說這樣可好?“子桑難得心情很好,於是俏皮的說。
”好呀,子桑做什麽我都覺得好。“沈晟一臉寵溺的看著子桑說。
於是兩人開始籌建屬於兩人的小屋子,首先是打掃衛生,然後添置了幾樣必要的家具物什,經過一正太你的忙活,這個房子終於有了家的樣子。然後子桑又買來一些年畫和窗紙,這樣屋子看起來就更加欣欣向榮了。
”真好看,我們子桑就是心靈手巧。“沈晟看著煥然一新的房子,不由地讚歎道。
”真的嗎,那王爺喜歡麽?”子桑看著沈晟,兩隻眼睛靈動地閃著光。
“當然,子桑的一切我都喜歡。”沈晟感慨了一句,在子桑額頭上落下一個吻來。
就這樣,沈晟和子桑兩個人在南疆住了下來。住了小半年,還算自得其樂,院子裏的花也都開了,紅的黃的,很是明豔。這些花雖然比不得王府的雍容華貴,但也別有一番靈巧動人,風一吹,也很好看,隱隱帶著花香,沁人心脾。給這荒涼的南疆帶來了一絲生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