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宮後,洛曦瑾當即就官科舞弊一案進行鳳司會審。所謂鳳司會審即是由皇帝與執法司共同審理某一案,此案大多為影響深遠的大案,且要召集文武百官作陪案聽客,目的是以儆效尤。
但因臨近祭祖大典,不少官員被分派出去籌備大典事宜,是以此次鳳司會審從簡,僅召集幾名一品官作聽客。且因為人證物證充分,以及受審者不是死了無可辯駁,就是心中有鬼辯解蒼白,遂至黃昏此案就順利了結。(一般鳳司會審至少要審三日)
結果為:殊音皇妃被貶為庶人,不得風光大葬。殊音皇妃之父被流放,且罰盡家財,姮祿一族(殊音皇妃母家一族)永不能為官。另涉案官員皆有懲處,參與買官一事的官員盡皆被廢,並且三十年不許參加官科考試。至於王氏,雖有買官之罪但有除奸臣之功,功過相抵,隻貶為庶人,可重新參加官科入仕。王氏之女葬入隆恩陵(葬功臣的陵墓)。
之所以無有死刑懲處,是因為臨近祭祖和大赦,見血不吉利,當然也有為君不能太過苛政殘暴之理由,以及將某些人逼得太緊難免會遭反咬,如此洛曦瑾才無有重罰,雖說按律法這買官牟取暴利、動搖江山社稷之根本怎麽著也得將牢底坐穿。
解決完此事,洛曦瑾在無人之際舒展了一番筋骨,準備去看看皇後,也得和她商量一下關於那二人的事。她自然無法放下天下之主的位子,那晚她也隻是和皇後約定先解決眼前危機,關於那二人的事待事情了結再做商議。雖然之前假戲真做惹皇後生氣了……
不錯,洛曦瑾騙了離朝二人,她其實並沒有答應放過她們,隻是用那種說辭將她們再度哄進宮而已,至於放不放還是要在商議之後決定。
待身體的疲憊有所緩解,洛曦瑾打開地門,欲擺駕凰月塔。
然而暗鬼突然翻窗跪地,急急稟報:“陛下,皇後娘娘出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