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金酒店會議室。
從我進來開始,毛主任滔滔不絕講了一個多小時。
內容以“歌行那個狗娘養的總裁!”“老子草他全家!”“收購案進行到一半居然還帶反悔的,小心遭雷劈!”為主。
“不是已經收購了嗎?我們都搬過去上班了啊。”我頭上一團麻線。
“是啊!”毛主任一拍大腿,眼睛一瞪,“誰知道他突然反悔呢?還把我們節目組的投資全給撤了,現在藝人的出場費都付不起!本來請了兩個一線小花,一個模特加一個歌手,現在隻請得起一個模特一個歌手,一線小花一個也請不了了,上麵還說,第一期播出效果不好,就把我們節目砍了不讓播!”
我十分納悶:“他怎麽會反悔呢?沒有簽合同嗎?這不算違約嗎?”
毛主任兩手一攤:“沒有合同,據說那個姓路的和咱們公司老總很熟,所以隻是口頭協定好了,就搬過去了,合同還在走流程,沒簽呢,唉。”
“???”我簡直難以置信,“收購這麽大的事還能口頭協定??”
毛主任一副你還年輕不知道的事多了去了的表情看著我。
“聽說歌行總裁還把你也炒了是嗎?真是喪盡天良!”毛主任忿忿不平。
昨天晚上我走的時候雖然心裏是想著辭職的,但是還沒和任何人說過啊,我頓時驚了:“主任你聽誰說的?我都沒說……好吧……不是他炒我,是我炒他!我自己走的!”
“既然不在歌行了,那就還是回來吧,話說你不是要實習學分的嗎?實習還沒滿三月呢,回來不?回來我給你開工資。”他拍拍我肩膀。
學分,毛主任一句話就紮中我心了。
歌行那邊我才幹了兩三天就沒幹了,那合同雖然我簽了字,但是歌行那邊還在走流程現在我跑都跑了,那合同肯定也沒用了。
短時間內又很難在其他地方就業,最理想的就是繼續在節目組待著,直到拿到我的實習證明,完成學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