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朱興說謊,而是侯明在朱興的鬧鍾上做了手腳。”林創道。
見段以德和胡才三都露出不解的神情,林創進一步解釋道:“朱興是秘書,沒有侯明的允許,一刻也不能離開辦公室。所以,他的行動受到了侯明的限製。況且,若是朱興說謊,他不可能主動說起‘五點五十’這個時間。”
“那你為什麽說是侯明呢?還有什麽依據?”段以德問道。
“處座,凶手行凶之後,從車上下來,被一個裁縫看到了,那個裁縫說凶手個子不高,不到一米七,恰恰跟侯明的身高對得上號。而且,凶手上身穿青色西裝,下身黃褲子。那麽,誰會穿黃褲子呢?除了我們警察之外,我想不出有人這樣怪異穿搭。所以,我斷定,凶手一定是一名警察,他平時穿警服,作案時來不及換褲子,隻好把上衣換掉以隱藏真實身份。”林創道。
“還有嗎?”段以德追問道。
“還有一個關鍵證據。老宋在進行屍檢的時候,發現致命傷在背部,但奇怪的是,兩處傷口分在左右兩處,距離不小,而且左邊傷口小,而右邊傷口大。當時我就感到非常疑惑,凶手一刀就可以致命,為什麽會紮這第二刀?即使要紮為什麽不紮在同一側呢?”林創敘述道。
“是啊,如果凶手一手捂住一統,一手用刀子殺人,連捅兩刀必然會在同一側,不可能殺了人之後,再把屍體翻過來,往另外一側紮一刀,不合常理。”段以德想像著當時情景,讚同林創的分析。
“也就是說,凶手如此而為,肯定是在有目的的隱藏什麽?”胡才三跟上了林創的思路。
“是的。他是在有意隱藏什麽,那麽他隱藏什麽呢?後來,在餐廳吃飯的時候,侯明給我點煙,我一下子明白了,凶手在隱瞞自己是左撇子這個特征!”林創輕輕敲擊了一下麵前的桌子,說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