麥穗心情很沉重。
經過兩個小時的超艱難辨認,她發現混混群裏,真的沒有她想找的通緝犯。
“你們在這個地方呆了這麽久,到底都在做些什麽?”
混混們麵麵相覷,感覺像是回到了學校,被老師指著期末成績問時間都花去哪兒了。
他們底氣不足。
“打牌、塗鴉……還,還有搶劫。”
麥穗關注到了兩個重點。
一,地上那些很搖滾很朋克的塗鴉原來是他們搞的。
二,“你們搶劫成功了嗎?”她問。
帶頭混混率先對起手指。
“成、成功了……”
他害怕被麵前這女孩瞧不起,盡可能誇大其詞。
“有一次我們在販售機外威脅一個人,把他嚇得將錢一扔,匆匆跑走了。”
實際情況是,那人零錢掉販售機下麵了,正扒拉,見一群小混混躍躍欲試圍上來,皺了皺眉,啐了一口,離開了。
然後眾混混從販售機下摸出那袋星幣,一人兩枚平分完。
雖然麥穗沒有聽到實情,但從他們這屈指可數並毫無威脅度的舉例中,感到了遺憾。
“你說你們怎麽就沒混成通緝犯呢。”
帶頭混混麵露羞愧。
這小姑娘一定是在嫌他們菜,嫌他們等級不夠。
她能這樣口吻平淡、暗含嫌棄地說出這種話,一定是個和通緝犯差不多的——大惡人。
值得尊敬。
男孩蹲了下來,小心翼翼:“那、那個,你能不能當我們老大?”
麥穗:?
小混混湊攏了,一副討好的樣子,幫她捶腿。
“是這樣,西區還有另一夥幫派,仗著年紀比我們大,又有通緝犯給他們帶頭,經常欺負我們。你的話,一定能打贏他們。”
“我們也一定會努力,變成你希望的樣子。”
“對。”
其他人紛紛應和。
“我們一定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