塗雅芳麵色一僵,下意識就想開口反駁。
你又沒有證據,怎麽知道是我把地址告訴王誌才的?
但對上關曉萱的眼神,塗雅芳止不住地心虛,她不想再生事,隻能強忍住開口的衝動,匆匆離開了。
背影和剛才逃離的王誌才如出一轍,猶如喪家之犬,灰溜溜的。
等警察到來,開始讓她進行事件陳述,
“麻煩你詳細敘述一下事情發生的經過,最好還可以提供其他的人證或者物證。”
關曉萱疲憊地揉揉眉心,點頭。
她從王誌才找到這裏說起:
“那人叫王誌才,是我的高中同學,今天突然在我下課時找到這裏,並且強行要請我吃飯,我因為有事情便拒絕了,但他突然發火,開始編造一些不存在的謠言,對我進行人身攻擊。”
“機構裏有很多剛下課的學生,他們都圍觀了事情經過,可以為我作證,並且在我報警之後,王誌才還試圖搶奪我的手機,來銷毀證據。”
關曉萱說完,又提供了手機裏保存的錄音,給警方那邊備份。
記錄好她說的內容後,兩個警察對視一眼,提供建議道:
“關小姐,一般這樣的糾紛,我們是建議用私下調解的方式來解決的,造謠誹謗的罪名比較難以定罪,並且處置過程繁瑣,通常處以七到十五天的拘留……”
如果演變到打官司的階段,更需要花費許多時間和金錢成本,而最後的懲罰對比起來是不痛不癢的。
走法律途徑解決,其實說起來很不劃算。
在警官的目光之中,關曉萱堅定地搖搖頭,拒絕了他們的提議:
“謝謝您的建議,但我不接受私下調解。”
就算需要時間和金錢,她也不會輕易放棄讓王誌才付出代價,若是就這樣輕飄飄地結束,對方會越發變本加厲。
被造謠汙蔑的虧,她在高中時已經承受過一次,這次她絕不會妥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