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機場回來後,關曉萱又趕去房東家處理了租房子的事情,隨後便給冉欣打去電話。
她講了這幾天發生的事,歎氣道:
“現在我媽還沒有同意離婚,但我想著先找個律師谘詢一下辦法,畢竟吳建海他還沒有幹出什麽實質上觸及法律的事情,直接離婚恐怕有困難。”
聽到好友有事相求,冉欣二話沒說答應下來,兩人約定在冉家見麵。
到達時,冉欣請來的律師也已經趕來。
關曉萱與其握手,寒暄幾句,很快引入正題:
“今天我主要是想谘詢一下關於離婚的事情,我母親和繼父最近有離婚的打算,但我繼父現在欠了一筆數額不小的賭債,這種情況的話,是否有可能把債務歸在他一個人的身上?”
仔細聽她講述過當事人情況後,律師沉吟一瞬,答道:
“這主要看您的母親是否承諾過共同還債的義務,如果不曾明確表示過會一起還債,一般像這種賭博造成的個人債務,是不會涉及到伴侶的,離婚後也不會進行分割。”
“另外關小姐所說的離婚問題,如果僅僅是以您繼父欠下賭債的理由來提起訴訟,那還需要證據來佐證,例如欠債的合同等等,一定要證明這筆債務是由賭博造成。”
關曉萱聽著,麵色漸漸有些凝重。
她想過離婚會很不簡單,但沒想到會麻煩成這樣。
“也就是說,首先我要證明我繼父債務的來源,再證明我母親和這筆債無關,這樣才可以順利離婚?”她腦袋轉得極快,立刻總結出對方話裏的關鍵點。
律師點點頭:
“是的,關小姐,您理解的沒錯。”
“而且在證明過程中要提供直接證據,類似聊天記錄、轉賬記錄截圖這種的,不算做直接證據,我建議您盡可能地收集當事人的自述錄音,以及清晰的相關照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