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洞內,雲景將那渾身濕漉漉的江湖客放下,心說這家夥估摸著發過誓,否則天雷也不至於給他當頭來一下呀。
話說回來,這家夥雷雨天背著把大刀晃**,雷不劈他劈誰?
他那把刀近一米五長,刀鞘都是金屬包皮的,得二三十斤,拿在手中還有點壓手,當然,這點重量對雲景來說毛毛雨了,然而用這種重兵器大刀的,屬於猛人一類啊。
這家夥腦袋被劈成了爆炸頭,雨水打濕一些頭發還頑固的翹起,衣服已經被劈爛得差不多了,身上黑一塊紫一塊,散發焦糊味道。
不過這家夥生命力頑強,心跳居然還算正常,死估計是死不了的,就是不知道要暈多久。
想了想,雲景將他往火堆邊放了放,然後借著雨水洗洗手繼續啃沒吃完的兔子。
帶那江湖客回來的時候,雲景是抓著他的胳膊的,完了手上居然有點油膩膩,這是多久沒洗澡了?
一邊啃兔子,一邊打量昏迷的江湖客,然後雲景吃幾口就吃不下去了。
對方在篝火邊,雨水打濕的破爛衣服熱氣升騰,那味道簡直迷人,雲景趕緊遠離一些,尤其是他那衣服下居然還有虱子往外爬……
這如何還能吃的下去?
這個時代很多人都不怎麽講衛生,多的是身上有寄生蟲的,雲景這就遇到了一個。
吃不下去了,雲景將串棍子上的半隻兔子插邊上,閑得沒事兒,幹脆找塊石頭坐下,然後把書箱擺麵前開始寫今天的遊記。
書箱頂部是平的,麵積有點小,但懸腕寫字足夠了,因為不知道那江湖客什麽時候醒來,雲景也沒整念力控製紙張懸空的書寫方式。
“大離曆八百七十六年,七月初五,離紅林縣,逐路荒野……”
寫到這裏,雲景停下,撓撓頭,今天就趕了一天的路,沒什麽好記的啊,幹幹巴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