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靴這種東西,就是中看不中用。
再加上我本人並不擅長運動,單論逃跑能力,小理查德可以讓我一隻手加一隻腳。
我追進巷子裏,一進去就迷失了方向。
巷道四通八達,狹窄的牆壁向後延伸無數路口,它們藏在貼滿小廣告的電線杆後,藏在生鏽破爛的消防梯旁,藏在爬滿青苔和蛛網的陽台下。
我隻在匆匆一瞥中看見一片衣角消失在某個拐角後,但當我急匆匆地追上去後,又隻能看見理查德離開的半個身影。
“理查德!”我邊跑邊喊,實在想不到有什麽話能立刻勸住這位滿心憤懣的少年。
我絞盡腦汁,試圖和他搭話,“我給你買了幾本冒險小說,你看《哈利波特》嗎?最喜歡赫敏還是哈利?”
無人應答,顯得跑得氣喘籲籲還要喊話的我像一個大傻子。
“你喜歡玩滑板嗎,我看很多小孩裏都流行玩這個,我給你買了藍色印花的,你要不要看看?”
沒有人回答我,空**的小巷裏除了我的自言自語,隻有長靴的鞋跟敲響地麵,踩過垃圾袋和汙水灘的聲音。
理查德從小跟馬戲團在各個城市巡演,他對哥譚的街道巷路沒有多熟悉。一追一逃間,他鑽進了一條死胡同。
我總算逮住他,撐著牆喘氣。
小少年背靠著牆抬頭,鴨舌帽下露出一個緊抿的嘴唇。我往前走一步,他就警惕地後退。
於是我停在原地,努力安撫他,“我給你買了禮物,就送到莊園去,你要不要跟我回去看看?”
他頗為複雜地看我一眼,“你別跟著我了。”好歹沒對我說重話,“我有要做的事情。”
我不認識理查德,但我知道馬戲團的小明星原本不是憤世嫉俗的孩子。
他原本應該開開心心地躺在房車的**,和媽媽一起看些深夜檔的家庭泡沫劇,聽爸爸抱怨哥譚棒球隊又輸給了大都會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