係統大爺給的任務沒有一點提示,甚至連名字都沒有一個正式的,但羅恩一點都不小瞧這任務,大爺不說,那就說明沒有多解釋的必要,自己摸索就好。
在將手中的這本《鳳凰與火》粗略的翻看一下之後,羅恩得出了兩個結論。
第一,係統大爺發布的任務絕對和這本書有關,在粗略翻看完之後漲了百分之零點一的任務進度能作為佐證。
第二,這壓根就不是正經的冒險文,而是一個表麵是興趣使然的冒險家,實際是吃貨老司機的家夥在吃/女票遍天下之後寫下的一本食譜與風流傳記。
從歐羅巴大陸一路向西,環遊世界一周之後,他成功的完成了三次物種滅絕,十五次將某些味道很棒的魔法生物吃到瀕危,集吹牛、瞎扯、誇大事實、遍地播種等等故事於一身的不正經的古代“小說”。
這隻能是小說,畢竟裏麵寫的東西實在是有點誇張到匪夷所思,就比如第1章 ,烹調鳳凰的那一節,書裏明明白白的寫著,要想把鳳凰烤的外焦裏嫩,就必須使用一種特殊的魔火。
眾所周知,鳳凰是能免疫絕大多數的自然火焰與魔法火焰的,甚至是厲火在他們眼中,都是一記熱辣的調料,雖然不能多吃,但是絕對吃不死。
這能烹飪鳳凰的魔火,他的原料之一便是傳說中的賢者之石的粉末,也就是魔法石的粉末。
同樣眾所周知的一點,魔法石的所有者、煉製者,有紀錄的便隻有傳說中的梅林,以及傳奇煉金術士尼可勒梅,然而,這兩人真的會拿出自己的魔法石刮點粉送給這個家夥讓他生火烤鳳凰吃?
就算會,那這個叫提豐·德萊昂的家夥也沒在書裏寫把自己烤好的鳳凰肉分給人家啊,這太過分了,吃獨食是不對的。
雖然這樣想著,可看到了那用於描繪鳳凰肉味道的詞語時,羅恩不爭氣的眼淚還是從嘴角流了下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