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間有很多有趣的店。
夏天賣冰的店,冬天賣新鮮蔬菜的店,江湖上賣消息的店,還有殺人取財的黑店。
開黑店,真的是小本萬利的生意,無論買賣紅不紅火,隻要敢下手,總能賺到錢。
妖怪來人間開個黑店,真是絕妙的好想法,因為妖怪殺人更省力氣,也更容易毀屍滅跡。
段思緊緊抓著被子,聽著吳望的鼾聲,從夕陽西下,等到星月高掛。
她不敢睜開眼睛,怕露出破綻,妖怪不來殺人。
她又不想閉上眼睛,怕在電光火石間,吳望就擒完了妖,什麽也沒看見。
在這種情況下,別人通常都是眯著雙眼,但調皮的段思,卻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她似乎忘了,自己的眼睛像星星一樣明亮,這樣做,不露出破綻才怪。
但是,妖怪如果想殺一個人,哪管你睜不睜眼,反正無論你睜著眼還是閉著眼,你已注定是他口中的血食了。
段思盯著門,她本以為那扇門會一寸一寸的移動,然後妖怪提著刀,在門後閃出身影。
她之所以會這樣想,因為她不懂妖。
妖術各有不同,有的行風,有的駕火,有的馭水,有的踏雪。
而黑店掌櫃的,是從一團黑霧裏鑽出頭來。
當他鑽出來的時候,他已站到了段思的床邊,高高舉起刀。
掌櫃的還是慈眉善目,他手裏的刀卻散著萬年寒氣。
段思想尖叫,聲音卻哽在喉嚨裏。
這該死的吳望,他依然睡得香甜,呼嚕打的山響。
“等一等!”段思抓緊被子,埋著半張小臉,突然問了一個她自己也奇怪問題:“你為什麽不先殺他?”
問題將掌櫃的問笑了,他用依然寬厚的聲音回答:“因為你醒著,而他睡著了。”
“可是,睡著了不是更容易得手嗎?”
“小姑娘說的很對。”掌櫃的將刀又舉高了一些:“正因為他更容易得手,所以可以隨時殺他,醒著的容易跑,應該第一個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