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一桌子菜之中最受歡迎的無疑就是那一盤子油炸花生米還有那道油炸火雞肉。
紅雲他們之前都沒有吃過油炸花生米,所以當他們筷子夾起一粒炸的紅撲撲的花生米放進嘴裏之後,花生米在被油炸熟之後產生的獨有香氣,立刻就征服了他們的味蕾。
油炸花生米即便是放在後世,那也是所有下酒肴中絕對排名第一的。不管是豬耳朵還是豬蹄子又或者是茴香豆、拍黃瓜,在下酒肴之中都遠遠比不上油炸花生米的扛把子地位!
這道下酒肴能夠在華夏盛傳這麽多年,而且一直牢牢把持著下酒肴中老大的地位,就足以證明這道菜的魅力了。
所以,哪怕是穿越了幾百年的時空,當石熊把這道下酒肴中的老大捯飭出來之後,這道菜依然征服了在座的所有人。
都說簡單之中見真諦,這道菜就應了這句話。
剝掉外皮的花生米放進溫油中滾幾滾,顏色稍微一變,香味微微一出就可以起鍋。油溫不能過高,花生米在油中也不能炸的時間過長,更不能等花生米完全變色之後再起鍋,否則這花生米就炸糊了。
炸好的花生民撒上一小捏精鹽,其他什麽都不用放,那味道就能讓所有的老饕百吃不厭
本來油炸花生米就不多,所以這盤子菜是最快被消滅掉的。嗯,速度多麽快呢?石熊隻不過是拿勺子給白雲舀了兩勺子,自己用筷子夾了兩粒花生米,然後就發現盤子已經徹底空了
另外一道炸火雞也是大受歡迎。
火雞這種家禽在很早之前就被印第安人給馴服了,雖說最早馴服火雞的是墨西哥人,可到了這個年代,不管是南美還是北美,火雞都已經成為了印第安部落中常見的飼養家禽了。
要真說起來,火雞的肉還不如後世養殖場裏養殖的肉食雞好吃呢。不過這種家禽個頭大,一隻雞就有十多斤重,吃起來很痛快,對於肚子裏缺少油水的印第安人可以起到很好的充饑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