曆史上,在歐洲白人進入到北美大陸之前,北美大陸上的野牛保守數量超過了六千萬頭。而十九世紀初美國人開始西進之前,在整個北美大陸上依舊生活著超過千萬這個數量級別的野牛,這種北美大陸體型最龐大的哺乳動物給數百萬的北美印第安人提供了充足的肉食。
可以說,野牛在北美印第安人的生活中占據著無可替代的重要角色。
事實上,自古以來,北美印第安人中的許多部落就非常崇拜野牛。哪怕他們獵殺野牛,扒掉野牛的皮做衣服、帳篷、渡河或者捕魚用的皮筏子,吃掉野牛的肉果腹,牛骨用來製作武器、骨刀、甚至是用來做煙鬥,牛筋用來做弓弦,但北美印第安人對於野牛還是非常崇拜的。
正是因為野牛對於北美印第安人如此的重要,以至於有很多北美印第安部落都把野牛當成太陽力量的動物象征。
隻是以前這些印第安人隻知道獵殺野牛,卻從來不曾想過馴服野牛,高樹部落同樣是如此。
高樹部落因為位於北美大陸的東南方,所以他們並不像生活在中西部大草原的那些印第安部落那樣崇拜野牛,但高樹部落的人也沒有把野牛看得多麽重要。
可是,當石熊說出了馴服野牛的幾個重要性之後,不管是立雷還是紅雲,立刻就意識到野牛更重要的意義。
這其中最重要的意義就在於成群的馴服野牛竟然可以當成武器來用,而且還是那種讓敵人無可阻擋的武器,這一點簡直就是太重要了。
北美印第安人與中南美印第安人的社會製度有著極大的不同。在中南美,印第安人已經形成了文明和國家,生活的要遠遠比北美大陸的同胞好的多。
但是在北美,幾百上千個印第安部落奉行的是殘酷的叢林法則。因為這種激烈的競爭,讓北美大陸的印第安人始終沒有形成一個統一的文明和政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