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一,我一家可改為馬姓,但不在你府居住,須另尋宅院,哪怕小,隻要能容身即可。也不用給她們錢財,讓她們做些針線、吃食變錢即可。”丁枚伸出一個手指頭。
“哼,做些針線、吃食?她們受得了苦?到時候她老娘弄不好自己就開個院子。”馬吉翔心道。
“這事易辦,答應了。”
“第二,我妹妹、嫂子和姨娘如果嫁人,須由我母拿主意,老爺不得阻攔幹涉。”丁枚又伸出第二個手指頭。
“這事可以,但有一個限製,不得嫁與士紳豪門,為妻為妾皆不可。若是尋常百姓家,任由你母做主。”馬吉翔道。
“這是自然,我們這樣的人家,不奢求嫁好,隻求找個老實人家就可以。”
“那好,第二個條件我也答應了。”
“第三,我可以改姓馬,但名字叫馬丁枚。”
“不行!你想幹什麽?還想著留著丁家痕跡,要為你丁家報仇嗎?”
“馬老爺,你想得太多了。報仇?憑我們娘幾個?我從未起過那種心思。隻所以保留‘丁’字,還是想留個念想,我父再是罪大,畢竟也是我的父親,也疼過我,愛過我。馬老爺,就這麽個念想,你還是給個方便吧,若是事成,我丁枚很有可能會成為王將軍家人,將來回廣州也不是不可能。到時候與馬老爺還有再見之時,你說是不是?何不結個善緣呢?”
丁枚這一說,馬吉翔稍一猶豫,也就答應了。
他一個錦衣衛指揮使,皇上麵前的紅人,倒真不怕一名降將。隻不過,將來的事誰也說不準。再說,丁枚的要求也不算什麽,以這麽小的一個條件,結個善緣,也值了。
“好吧,我全部答應。”
……
馬吉翔遵守了承諾,很快就找了一處一進的宅院,將馬丁枚的老娘、妹妹馬丁林、三個嫂子和四個姨娘全部贖了出來,改了民籍。不但置辦了必需的生活用具,留了些銀兩,還送了兩個丫環,伺候她老娘和她妹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