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無敵正德

第三十三章 鹽法

所謂開中折色,其實是一種鹽法,說到大明的鹽法,那就不能不說大明的邊境政策。

大明立國之後,為了防備蒙古人,在東起山海關、西至嘉峪關的萬裏邊境設立軍鎮,最早設置了遼東、大同、宣府、延綏四鎮,後來又增設了寧夏、甘肅、薊州三鎮,弘治年間再增設太原、固原二鎮,是為“九邊重鎮”。

軍鎮建立起來了,但是有城有人還不足以堪用,所謂兵馬未動糧草先行,最重要的就是糧食問題,這個問題不解決,什麽防禦都是空中樓閣。大明建立也是打了一個天下糜爛,國朝初立,百廢待興,想要維持邊境幾十萬兵馬的人吃馬喂,絕對不是簡單的問題,而且立國之初要給予百姓休養生息,而不是給亂世過後的百姓增加太沉重的負擔。

洪武三年,大臣楊憲給朱元璋提出了納糧開中的建議,說白了就是朝廷根據邊鎮需要軍糧數目在民間招標,中標的商人往邊境軍鎮運糧,糧食運到以後朝廷給商人頒發鹽引,然後商人憑鹽引領取食鹽,再到指定地區販賣以獲利。

這種方法得到了朱元璋的批準,先在大同鎮試點,很快推廣到全國,起到了很好的作用,其實開中製度是宋朝就開始有的,不過宋朝的鹽引不是用糧食換的,而是要花錢買。

明朝開中製比宋朝開中製的優越性在於調動了百姓運送軍糧的積極性,不足之處就是讓利給鹽商,減少了政府的收入,但是在明初,總體來說還是利遠大於弊。故《明史·食貨誌》曰:“有明鹽法,莫善於開中。”

開中製的施行,為大明的軍事行動提供了有力的支持,孫子說過:“凡興師十萬,出征千裏,百姓之費,公家之奉,費日千金。外內**,怠於道路,不得操事者,七十萬家。”

明太祖朱元璋八次北征,成祖朱棣五次北征,大大削弱了蒙古的力量,保衛了大明邊境。這幾次戰爭耗費軍糧馬草無數,但是沒有造成漢武帝時期那麽極端的民怨沸騰的局麵,開中的功勞是無與倫比的。開中製的有利之處遠不止節約國力民力,還促進了邊境的開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