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家奴”經商或者進行手工業生產,或者從事商品經營。非但藩王、勳貴如此,就是縉紳富戶也是如此,畢竟,個的人力量是有限的。
而對於來到萬曆年間已經一年多的施奕來說,蔣方鍾的投獻是他第一個真正意義上的“家奴”,畢竟在內此之前,無論是小憐、寇芸等人,甚至在鬆江買來的陳浣,都是被動接納,隻有蔣方鍾是他主動接納的。
或許,這也是某種適應時代的表現。
當然這種適應也是因為有這方麵的需求。
蔣方鍾的投獻時帶來的琉璃作坊,施奕自然看不上眼,按著投獻的規矩,把作坊重新“賞還”給它,就像投獻的土地一樣,土地隻是名義上歸家主而已,投獻的同時就要賞還,投獻者隻是把應該交給官府的賦稅、役課交給家主,至於宅田還是要賞還給他的。
要不然沒有誰瘋到把宅田全獻給別人,自己腆著臉到主人那裏當奴婢。那不是投獻,那是腦殘。
相比於蔣家不值一提的家產,施奕所看重的是人,有了人,有了工匠,這玻璃廠自然也就在盧溝這邊辦了起來,
玻璃廠的建設倒也快,因為隻是想要練習工藝的關係,所以隻是在鐵廠裏建了一個熔製玻璃的反射爐,然後就開始製造起了玻璃。生產玻璃的原料都非常簡單石英砂、石灰石、長石以及純堿,都是現成的材料,至於天然純堿主要產於鹽湖中,一直都是口外出產的重要商品。
按照從圖書館裏找到的玻璃配方,按比例將配好的原料經過反射爐的高溫加熱,形成均勻的無氣泡的玻璃液,這個熔化過程差不多用了八個小時左右。
“少爺,咱家的這爐子,可真不一般,這才四個時辰就化成水了,要是擱在舊爐子上,至少得一天一夜的功夫。”
瞧著爐膛裏的原料熔化形成琉璃液,蔣方鍾心裏再沒有絲毫的懷疑,不說其它,單就是衝著這個爐子,這投獻到施家就是值得的。他的心裏甚至已經尋思著,以後把作坊裏的爐子也換成這樣的爐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