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老夫人在50大壽後將中饋交予長媳打理, 不僅給了府裏大小事務的管理權, 還有府中的店鋪、田莊的管理、收息。
三夫人是傅家最低調的主子,就她沒話,除她之外就連已經出閣的兩個姑奶奶都不服, 要求該四房夫人一起管。
蘇望姀無所謂要推掉,可傅歸晚不答應, 首先把府中所有反對之聲全部鎮壓,再幫母親出主意調節與各房因此造成的緊張關係。
第一項:分紅利。
到年底結算,除去用度, 府裏的純收息少於一萬兩,則拿二千兩(不足2000兩算長房管家不利,主動補足到二千兩)用於分紅, 均分五份。
若純收息在1萬兩到2萬兩之間,則拿5000兩用於分紅;如果能餘二萬兩乃至更多,就拿1萬兩出來給老夫人與四房分紅。
第二項:放權。蘇望姀打理中饋的第二年, 傅歸晚提出對各房放權, 自己房中的事宜讓各房夫人們自行做主。
按照往年用度核算出每月大概花銷, 每月初一便將定量的銀票、布料、配飾擺件、碗盞器皿等交給老夫人與各位夫人, 連同各房下人們的賣身契也全部給予。
此後各房的月例,杯盞、花瓶舊了、碎了要換,有個頭疼腦熱要請郎中抓藥等等都自行處理不再走公賬。
簡略說來,府中的進項、采買由大夫人抓著,大廚房、花園、馬圈這些共用之處都由大夫人管理,各房無法承擔的大花銷需要走公賬以及府中統一給予的福利歸她管外, 老夫人的頤壽堂、其他三房的事務她不幹涉。
換言之,夫人們在各自房中威信很大,唯獨三夫人例外。
三房的仆役中除了她的陪嫁,有2/3的賣身契都握在辛姨奶奶手中,每月公中把當月的定例送來,她隻能留下她自己的月例與辛姨奶奶不要而甩給她打理的。
就連她生的四少爺、五少爺的月例都被辛姨奶奶握著,或者說若非她有兩個兒子傍身,辛姨奶奶給她留了兩分體麵,她的處境得更不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