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大明崇禎第一權臣

第三十章 月港一霸

月港一霸邱十一,原本是個市井無賴,成天就知道吃喝嫖賭,遊手好閑,在月港街頭瞎混。

他這出身倒和九千歲魏公公一模一樣,但他卻沒混到九千歲,因為他的際遇和魏公公大相徑庭。

魏公公是賭運奇差,輸的一灘糊塗,把老婆女兒都賣了都還不起帳,最後被逼的自閹進了宮。

這邱十一卻賭運也不好,不過他卻有個好哥哥。

他哥哥邱九成自幼聰慧,而且還讀了點書,早年就混進月港市舶司當了個雜役,後來,提舉高公公上任,他哥哥抓住時機,狂拍馬屁,終於混上了一個吏目的職位。

別看這吏目是從九品,卻管著市舶司所有雜役和瑣事,權力相當的大。

沒辦法,提舉那是從五品和副提舉也是從六品,都是比知縣還大的高官,市舶司剩下的官吏也就一個吏目了,他不管,誰來管。

本來邱九成權力大不大跟邱十一是沒有多大關係的,權力再大那也是從九品,下麵沒職位了,自然也不可能把邱十一提拔到市舶司去當官,但是,這提舉高公公卻想按稅監和稅使的慣例收點稅,這下邱十一就發達了。

為什麽說邱十一發達了呢,因為這高公公收的稅並不是朝廷指定的商稅,而是所謂的俸例,也就是另加的商稅,戶部自然不會派人給他來收,他隻能自己找人收。

於是,在邱九成的舉薦下,邱十一就成了高公公的稅使,負責在月港收“商稅”,從而慢慢變成了月港一霸。

這稅使正正經經的職業,怎麽又變成月港一霸了呢?

沒辦法,高公公的稅率太高了,月港的老百姓一開始是不願意交的,按大明朝廷的規定,商稅是三十稅一,而按外放太監稅監和稅使自定的規矩,俸例是一成。

也就是說,老百姓給縣衙上繳了三十稅一的商稅之後,還要給高公公上繳十稅一的俸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