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大明崇禎第一權臣

第一卷 第五十二章 間作稻(修)

俗話說“傷筋動骨一百天”,一般人筋骨受傷都要休養一百天左右才能完全痊愈,張斌這胳膊都被人洞穿了自然更需要休養更長時間。

但是,才休養了幾天,他就坐不住了,因為此時正值農時,他再這麽休養下去,不但土豆和紅薯的種植要耽誤,他改進水稻種植方法的事情也要被耽誤了。

他記得,前世的時候,每到這個季節,農村都會組織“雙搶”,也就是搶收早稻,搶種晚稻,忙的很。

這世,他卻發現,明朝這會兒,水稻的種植方法貌似有點問題,老百姓種的好像是雙季稻,但收成卻遠遠不如後世的雙季稻。

因為這會兒老百姓種的是間作稻,也就是先把早稻種下去,早稻還沒收割,又將晚稻種在早稻的間隙中,等到了夏天,先收割早稻,到了秋天,再收割晚稻。

這樣種,產量肯定比不上將早稻完全收割再種植晚稻來的多,因為間作是要浪費空間的,而且晚稻也會有點“營養不良”。

這樣種,同樣的種子,產量最多能達到收完再播的七成。

也就是說,隻要稍微改進一下播種方法,都不用改良種子,水稻的產量就能提高將近一半。

可別小看了這一半,大明現在播種水稻的麵積最少有兩三億畝,每畝哪怕隻能提高一石產量,那就是兩三億石,二十稅一,光這一項,就能給朝廷帶來將近一千萬兩的收入!

張斌不明白這會兒老百姓為什麽要用這種方法種植水稻,他很想試驗一下收完早稻再種晚稻的方法,但是,這個時候,他卻偏偏受傷了,怎麽辦呢?

一般情況下,如果縣令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自己的職責,可以委托縣丞代為處理。

增加水稻產量,可是利國利民的大事,張斌一刻也不想耽擱,他決定,讓胡江代他去試驗一下。

他這胳膊受傷了穿不了官服,大堂是不能去的,連日常辦公的琴治堂都不能去,衣冠不整而坐堂,那可是違法的,他隻能將胡江招到後院正堂來交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