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下了方向,這些秀才就把一張張桌子搬到前堂這裏,當即揮毫起來。
雖然,這些秀才覺得寫這些白話文,市井俚語之類的文章,簡直是有辱斯文。但是沒辦法啊,他們已經簽下了契約,此時想要脫身都難。不過也幸好,自唐代以來就有叫“傳奇”的小說,文筆甚是精美。到了宋朝這時候,文筆已經大有不如,要不然曾家小娘子也不會去找那本《幽怪錄》了,實在是因為唐人寫得真的是好。
宋人其實寫小說的文筆不怎樣,但是勝在直白,讓百姓都聽得懂,於是催生出了博君人這個說書的行業,甚至很多秀才為了溫飽,也開始寫誌怪之類的小說。但真正賺錢的,也就那麽幾個人。張正書手下的這般秀才,雖然都讀過小說,也曾經動過念頭要自己寫一本,但高昂的出版費用,還是讓他們望而卻步了。這就是自己當老板和給別人打工的區別了,當老板賺得多,但風險大;給別人打工風險小,但收益穩定。
這些秀才寫起白話文來,倒也輕車熟路,甚至比張正書寫得更好——沒辦法,人家就是靠這個混飯吃的。
分工合作之下,一張報紙,已經完成得差不多了,就剩下張正書的那一版關於交趾的文章。
這個文章,張正書是不會讓別人代筆的,甚至要發行的“小報”,都是張正書親手炮製。
一張四版的報紙,要是後世的話內容還是很豐富的。但是,在宋朝,四個版麵,也就隻能放得下幾篇短短的文章而已——沒辦法,就算是雕版也好,這字體也還是嫌太大了些。
“小官人,天色都晚了,我們就在這裏住下嗎?”
來財忙活了一日,不是拿紙筆,就是墨硯。甚至剛剛張正書在寫文章的時候,他出去煮了水,準備給張正書洗澡的。還喚來了“逐時施行索喚”,也就是宋代的外賣小哥,買來了飯菜。已經饑腸轆轆的來財,忍不住這樣問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