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7年7月4日,倫敦談判如期舉行了,各國代表團齊聚倫敦,掀起了新的一輪政治外交博弈!
作為保加利亞的首相康斯坦丁順理成章的成為了巴爾幹同盟代表團的團長。
談判開啟的第一天,由於雙方開出的條件差距太大,談判很快就進行不下去了!
康斯坦丁代表巴爾幹同盟向奧斯曼帝國提出了以下要求
1、奧斯曼帝國放棄包括君士坦丁堡在內的歐洲地區全部領土;
2、立即從希臘撤軍;
3、對奧斯曼帝國這幾百年來奴役巴爾幹各民族的事情負責,具體要求就是公開賠禮道歉,並且賠償各民族經濟損失共計2億英鎊;
4、對巴爾幹戰爭負全責,向巴爾幹同盟各國支付戰爭賠款3000英鎊,分別是保加利亞的1500萬英鎊,希臘的1300萬英鎊,門特內格羅的200萬英鎊;
5、承認保加利亞、門特內格羅獨立;
6、將克裏特島割讓給希臘;
……
奧斯曼帝國則則表示除了第五條可以承認保加利亞和門特內格羅獨立外,其它的條款都不能接受!
奧斯曼帝國外交大臣哈裏姆-帕夏,還明確拒絕了第1、3、4條的賠款、割地要求,但是他同意有條件從希臘撤軍。
並且還提出了奧斯曼帝國的要求
1、要求保加利亞和門特內格羅,立即退出奧斯曼帝國的領土,恢複戰前的邊界線;
2、要求巴爾幹同盟賠償奧斯曼帝國戰爭損失3500萬英鎊;
3、要求巴爾幹各國停止一切對奧斯曼帝國的敵對行動,交出庇護的政治犯;
……
好吧,雙方都在獅子大開口,算是相互試探了。
如果說巴爾幹同盟提出這些要求,是建立在軍事上已經占據優勢地位,並且奧斯曼帝國歐洲地區的領土他們已經吃了下去的前提下的!
那麽奧斯曼帝國提出這些要求,則是根據《地中海協定》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