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年輕的鬼魂很是不甘心,他根本沒做什麽壞事,就隻是看見幾個小孩子在遊泳,出於好心,就多提醒了幾句,然後做了個好人好事兒,救人一命,然後,就連累的自己也丟了性命。
他不光是不甘心,還有些憤怒,還有些接受不了,還有些後悔。要是他沒多事兒,路過的時候就直接走人了,會不會就沒有後麵發生的那些事情了?
反正這些人,也一個個都是狼心狗肺的,明明知道後麵有人落水了,還要轉頭就走,連幫忙叫人都不願意,他為什麽要對這樣的人有好心?
“我知道你不服氣,可他們沒成年,法律在見死不救這個事情上,並沒有很嚴密的規定,他們這些人,事前對你沒有責任,事後對你沒有義務。”
所謂的責任就是並非是他們將他帶到水裏來的,這年輕人救了晶晶,也完全是他自願,並非是斌斌他們喊下來的。無所謂的義務,就是斌斌他們並非是水壩這邊的管理人員,也並非是敬茶,所以他們沒有這個義務。
再加上斌斌他們估計十八歲生日也不知道到沒到,這會兒年齡的管製還沒有後世那麽嚴格,下半年出生的小孩子也照常是能上學的,所以萬一生日是在下半年,那嚴格追究的話,就是還沒成年,沒成年就不用負擔這個責任。
所以,就算是追究到底,斌斌他們頂多了也就坐一年兩年的牢,出來照常生活。
就算是心有不甘,可事已至此,夏知秋也不能幫著他重活過來,所以也隻能勸他多想開一些,然後去投胎,有救人的功德在身上,下輩子必定是會投個好胎的。
至於斌斌他們,現在可能就是需要付出一些錢財什麽的,但忘恩負義,見死不救,間接的害死了這年輕人,這也是一種罪過,既然是罪過,那肯定是要付出代價的。
“你可有家人?親朋?”夏知秋問道,她知道這種做法有點兒不公平,可就算是鬧到法庭上,斌斌他們也不可能償命的啊。所以,隻能是盡量調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