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是酒曲的問題。酒曲與其說是掌握在官府手中,不如說是掌握在官宦手中,也就是說酒曲基本上是被有官方背景的一些家族掌控著。
商家需要隻能從他們手中購買,被剝去一層皮倒在其次,命運掌握在他人手中才是主要的。讓你釀你才能釀,不讓你釀,沒有酒曲拿什麽釀。這就牽扯到一些核心利益問題了,酒的控製權掌握在那些大家族手中,其他人永遠隻能在從屬地位上。在如此現實下,依高峰的身份地位,想要拿到大量酒曲根本不可能。
而且,在宋朝私自釀酒(就是沒有通過合法手段購買酒曲進行的釀造)是違法的,一旦被發現,處罰起來是相當的嚴厲,高峰就是膽子再大,也不敢去做違法的事。
既不能違法,又沒有大量酒曲釀酒,隻能找人在前麵頂著了,李奇坤無疑是最合適的人選,不說別的,就憑他與縣令的關係匪淺就是最好的佐證。
再者說,購酒曲,加工原酒,這些對李奇坤來說根本不算事,從合作的角度來說,高峰也隻信任李奇坤一個人,從蠟燭的事情上就可以看出,李奇坤無論怎麽樣都不會因利益分配問題來製約高峰。
其次是售賣。酒生產出來了,也卓爾不群,深受喜受,可高峰敢去賣嗎?不說他有沒有店鋪賣,就憑他的資質,一旦酒上了台子,肯定會被其它酒商給生吞活剝了。
在這一點上,李奇坤無疑又是合適的人選,他能順當的售賣蠟燭足以顯示出他的強大和優勢,到底還是有底蘊的人!
當然,賣酒也會拉來仇恨,而且這個仇恨的力量比蠟燭要強大的多,但也不是不可回避,隻要把價格調準,把售量定好,還是可以把風險降到最低的。
李奇坤商場征戰多年,自然明白各種利害關係,他過早地退居農林也是一種趨利避害、惜身自保的手段。如今高峰把抉擇放在麵前,他反倒不好下決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