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章副標題:用自由做賭注!
“鐺、鐺。”
NYU的鍾樓響起了兩記鍾聲,提醒人們已經是下午兩點了。
我們袁大師心中暗暗惋惜,現在離投票截止時間下午七點隻剩下了五個小時,要是我早點想到這個主意就好了……
袁燕倏突然站起身來,用有些誇張的語氣道:“亞當斯教授,你怎麽也來了?”
這位3K黨大騎士手裏捏著兩張合同,咳嗽了一聲道:“這不聽說你在開賭嗎?我來湊湊熱鬧。”
騎士老師的中國學生接過合同一看……點點頭道:“嗯,2500美金的熱鬧,這可真是謝謝你了!”
亞當斯教授老臉一紅,又拿出了一張合同道:“袁先生,你放心我家裏還有一座種植園,肯定值2500美金的。喏,這是抵押憑證。”
“所以我希望……你應該明白的。”
作為經濟係學生,袁燕倏當然明白了自己這位老好人“導師”的意思。
我們的袁大師忽悠能力確實可算是本位麵……也不比小胡子差多少吧。不過他隨口說幾句自己是“係出名門”的超級富二代,NYU這幫人就乖乖信了嗎?
實際上他們真還信了,當然這不是因為我們的袁大師擁有強大的忽悠能力,也不是因為他們中了腦殘光環。而是因為二十世紀初期,從表麵上看英美法係廢除了債務人監禁製度,可是在司法實踐上仍在貫徹實行。
所謂債務人監禁製度,其起源就是古羅馬的債務奴隸傳統。公元前5世紀中期的羅馬12銅表法規定:對於逾期不能清償債務的債務人,允許債權人用15磅重的枷鎖將其鎖上,在債權人家監禁60天。並且,債權人對債務人不承擔提供食物的義務。
而在中世紀歐洲發生了一件非常奇妙的事情,算得上是基督教眾多黑曆史之一。
按照《聖經》裏麵的說法,先知摩西是反對債務奴隸傳統的,將其當做一種多神異教陋俗。而且他在和猶太人約法之中,存在著保護債務人的庇護製度。所以在中世紀初期,債務人監禁製度受到了極大的限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