苟大富是臨高和豐村一名鄉紳,家有良田二百畝,是臨高境內數得上的大戶。胞弟苟二貴在縣衙戶房任書辦,苟家也算是官府有人了。每年官府征糧納稅,由於苟二貴的關係,本來二百畝的地,按八十畝計算,而且在魚鱗冊上登記的是下等田,在糧賦繳納上,占了不少便宜。
慢慢地,苟大富開始不滿足於這兩百畝地了,目光盯上了臨近的村民。每年納糧時節,就是他和自家兄弟下手侵吞田畝的良機。
本朝額征錢糧地丁,戶部隻問總數,不問細節。當地誰有多少田、多少地,座落何方,起科多少?隻有縣衙裏戶房的書辦才一清二楚。他們所憑借的就是代代相傳的一本秘冊,稱為“魚鱗冊”。沒有這本冊子,天大的本事,也征不起錢糧。
魚麟冊本是公物,是政府主持繪製修訂的,一般是縣衙一份,書辦一份。但是年深日久,縣裏存檔的或湮滅或丟失,早就不知去向,書辦手中的那份卻代代流傳保存下來,父傳子、子傳孫。政府修訂的“公冊”,最後居然成了書辦的私產。貴為父母官的縣令,要順順利利的辦下每年的夏秋兩賦的公事來,也免不了依賴書辦。
戶房書辦因為有魚麟冊,不但公事可以順利,本人也能借此大發其財。多少年來錢糧地丁的征收,是一本亂帳,納了錢糧的,未見得能收到官府收糧的“糧串”不納糧的卻握有納糧的憑證。有人沒有立錐之地卻要繳糧有人坐擁千頃良田卻毋須繳納粒米。反正上頭隻要征額夠成數,如何張冠李戴,那是根本不管的。
苟家盯上某戶村民家的田產後,苟二貴就利用戶房書辦的權力,將這戶人家定為上等戶,拔高其繳糧的標準,並在收糧過程中,在“浮收”上動手腳,使得該戶繳納的“耗米”和“尖米”比賦稅正額還多。趁其不堪重負之下,苟大富再出麵低價買田,多半能得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