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三國我當皇帝

第一百六十三章 高邑被占

那句兩千三百三十錢的話音一落。

整個氣氛就炸了。

這代表什麽?

以糧食來計算。

一個月就是十石糧食。

一年就是一百二十石糧食。

比一般的有軼、薔夫還高很多。

以房屋來計算。

這代表幹兩個月。

就可以買一間,隻能住二十人的小型的房子。

幹一年。

就可以買一座,可住一百人左右的中型的宅子。

幹個三、五年。

就可以買一座,可住五百人左右的別院。

幹個幾十年。

就連可住一千人左右的府邸也買的起了。

而且隨著戰鬥次數的增加。

每次殺幾人。

這個時間還會大大減少。

當兵為了什麽?

還不是為了多賺點賣命錢。

這個工資製度。

有點類似後世的績效考核、提成等算法。

也跟秦朝的爵位製度差不多。

隻是這裏沒有爵位。

因為漢朝的爵位。

沒秦朝那麽複雜。

但是有餉錢啊!

等台下稍微安靜了一會。

趙風接著說道:“餉錢和軍功不衝突。”

“比如典韋。”

“因功升為軍侯。”

“餉錢也照樣拿!”

趙風這是打消他們的顧慮。

怕他們想岔。

畢竟人和人是不同的。

有的人喜歡錢。

有的人喜歡權。

果然。

趙風這句話一說完。

所有人都露出了笑容。

趙風點了點頭,拿起擴音器繼續說道:“有賞有罰!”

“剛剛說的是賞。”

“現在就要說罰!”

“凡是操練,必要準時。”

“呼名不應,點卯不到者!”

“第一次,杖三十,罰餉三十錢。”

“第二次,杖五十,罰餉五十錢。”

“第三次,杖一百,罰餉一百錢。”

“以此類推。直到杖斃!”

“凡是行軍,必要整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