召喚完喜之後,這次的兌換就全部完成了,不過在此之前,鹿城還擁有三枚城牆擴充令牌以及六枚民居修建令牌沒有使用。
這些都是摧毀城池時所獲得的獎勵。
這城牆令牌都是初級令牌,對於武陽城和東城這種大城(城高10米,麵積15平方公裏)來說,已經沒有作用。
到最後,鹿城便將三名城牆擴充令牌分配給了秦城和坤城使用。
秦城在使用完一枚令牌之後,“等級”順利突破到了大城級別。
至於坤城的城牆高度也達到了8米,麵積則是7.5平方米。
另外還剩下的六枚民居修建令牌,則是給了東城使用,東城的基礎設施太差,有了這些民居令牌之後,也可讓它的情況有所緩解。
從交易市場走出來,鹿城快步回到了領主府,現在還有大量的工作要做。
……
時間飛逝,一個星期之後,也就是三月中旬,鹿城在與法正等人商討之後,在領主府簽署了物權法。
在物權法裏,明確規定了居民的私有財產不可侵犯,這私有財產裏麵,包含了土地、房屋、金錢、糧草、牲畜等一係列居民合法所得之物。
隨著物權法的頒布,領地裏第一批的地契、房契也開始大規模地下發。
物權法的頒布對於領地軍民來說無疑是一針強心劑,
這是從法律上做出了承諾,而不是像之前那樣還屬於賞賜的階段。
以後即便是官府,也無權侵占居民的合法所得。
當然,物權法不僅是對這些城池裏的軍民有影響,就連周邊的家族也多少受到了影響。
尤其之前的那一次“偷襲”,鹿城和這些家族的關係極差,說是死敵有些誇大,但關係不怎麽好那是確定的。
而且為了防止鹿城故技重施,這些家族也開始有意識地聯合起來,不斷地向鹿城施壓,這種情況也從一定程度上阻礙了秦城招收人口的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