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下人,本沒有高低貴賤之分。唯有習武之輩,才有強弱善惡之別。
這句話,也不知是誰說過。乍一聽,仿佛有些道理,細想來,卻和那句愛因斯坦被人閹割的名言一樣,終歸不夠全麵、客觀。
主觀的美好,是願望。你有、我有,隻要非是變態,大家都有...嗯,或許變態也有,僅僅你我不知,不能理解。
客觀的殘酷,卻是現實。現實未必完全黑暗,但必然存在著一半的黑暗。不是神說了它有,它才有,而是它本身,在光明籠罩大地的時候,已經悄然出現。
有人要上位,就有人要下位。所謂共同發展、袖手進步,怎麽可能是永恒不變的主題!
哪怕法相神通,也有齊天之限。
倘若要站得比天更高,就必須踩著眾仙、諸神的肩膀。
仙神之輩尚且如此,何況凡人呼?
人,生來就有尊卑賢愚之別,後天努力否、機緣可足夠,都會讓這種地位、天賦的差距改變。但這不代表,人人都能平等。
縱然楚翔,尚要靠著天資、底蘊,才能踏上神道。就連所謂凡人修仙,也離不開氣運、資源。那平等之言,從何而出?
人是不平等的,與其跪在地上,奢望別人施舍平等。或者自怨自艾、自暴自棄、自欺欺人。不若努力奮發,改變現狀。雖然,若缺了那百分之一的靈感,縱然付出一百倍的努力,也不可能取得輝煌的成就。但終歸,比一事無成,要好得多,不是嗎?
所謂貴賤、強弱,並不是邏輯上一定要存在。若是沒了區分,沒了對比,隻剩唯一...那麽...
其實,在排除種種外因的情況下,想要變強,最快的辦法,永遠是掠奪,而非修煉。
就兩個相對個體而言,掠奪對手,等同自我成倍的強大!獅子吃了綿羊,才有更多力氣,去追逐麋鹿。叢林法則,亦是亙古不變的真理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