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開被颶風搞得麵目全非的新奧爾良,火箭隊心滿意足的懷揣著一場勝利回到了工業重城休斯頓城,不過龍貓一如既往的沒有獲得一個平凡的休息日子,今天阿迪達斯的人請他去休斯頓分公司試新製作出來的“龍裔一代”籃球鞋,順便去拍攝一個球鞋廣告,下午則是布加迪要他前往休斯頓的分布拍攝兩張寫真做封麵,畢竟他已經一口氣把合同裏麵的三輛威龍都提了出來,這個時候也該他為別人做點事情了。
“嘿,龍貓,這是我們按照你的尺碼,和你打球風格為你製作的一款新球鞋,你先試試性能如何,要是性能可以,外觀不滿意的話我們可以再進行修改。”
一進到阿迪達斯總部,兩個穿著白大褂的開發人員就捧著一雙火紅色和金色混合在一起的騷氣十足的高幫球鞋走了過來,這雙球鞋配色十分霸氣,鮮紅色和金黃色糅合在一起的顏色十分亮眼,先別說性能如何,龍貓覺得自己就光穿著這雙球鞋踏上球館,他就一定會成為場內關注的中心。
“行,這個球鞋的樣式我很滿意,我在試試球鞋的質量怎麽樣。”
龍貓非常開心的換下自己腳上穿著的耐克球鞋,雖然這說到底這是換了一雙球鞋而已,可是這裏麵蘊含的意義卻不一樣,從這一時刻開始,他就加入了nba球星中極少數巨星當中的意一員,擁有了一雙冠以自己名字的,根據自己特點量身改造的,屬於自己的,獨一無二的簽名戰靴了。
龍貓穿著球鞋來到阿迪達斯開發展館的籃球館當中跑了兩圈,然後拿過一個籃球進行了包括急停急起,變向,彈跳這些基礎性能測試。
耐克球鞋的緩震能力比較好,阿迪達斯的對地麵的摩擦扭力比較出色,這都是所有關注籃球鞋的人都眾所周知的事情,說直白點,耐克球鞋適合麥迪,詹姆斯,霍華德一天到晚飛天遁地的天賦性球員,而阿迪達斯適合保羅,鄧肯,帕克這種靠速度和節奏但一般不怎麽跳的球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