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看關鍵的三檔進攻沒能防下來,給了對方繼續前進的機會。
克萊昂眼裏充滿仇視的眼神,他惡狠狠地盯著對麵,全身上下散發著惡犬一般的氣息。
之所以會這麽血脈賁張,並不是單單因為路易斯。
雖然統稱為白馬六騎士,但他和路易斯在過去的時間裏並沒有什麽過多的交集,兩人一個是線衛,一個是外接手,對位也不在一起,平時共同訓練的機會不多。
再加上性格原因,兩人都屬於比較安靜的類型,不會像馬裏奧塔那樣有事沒事很主動拉家常。
所以即便幾個人常常一起吃飯聚會,他和路易斯的關係最多稱為友好,卻稱不上親密。
因此,即便聽到路易斯獨自離開他們,跑到千裏之外的密歇根大學的消息,對他而言並沒有什麽影響。
而真正令他憤怒的原因有兩個,其中之一就是紅雀隊和狼獾隊兩隊的曆史淵源,早在他剛剛踏入學校,接觸紅雀隊開始,就一直聽聞這樣一個故事。
斯坦福大學於1891年創立,在建校第二年紅雀隊就開始參加大學橄欖球比賽,球隊曆史可謂非常悠久。
但這樣的曆史比起密歇根大學那接近200年的校史,簡直就是娃娃一般地年輕,畢竟狼獾隊的橄欖球史比起斯坦福大學的校史還長。
但狼獾隊在十大聯盟,紅雀隊在十二校聯盟,兩校並不在一個賽區,碰麵的機會可謂少之又少,不像同個賽區的球隊,每個賽季都會碰麵。
可即便碰麵的機會非常渺茫,兩隊卻還是結下梁子。
早在二十世紀中葉的時候,兩隊第一次在玫瑰碗的爭奪賽上碰麵。
那個時候率領紅雀隊以常規賽全勝戰績闖進玫瑰碗爭奪的,是他們的“未來之星”四分衛卡文迪許。
那一年,已經是四年級的卡文迪許在大學生涯的最後,成功拿到代表ncaa大學橄欖球最高榮耀——海斯曼獎,並被當時的媒體和球探稱為“完美的存在”,無論是身體還是技術,都可以和聯盟的球星媲美。隻要他帶領球隊拿下玫瑰碗,就能帶著完美的戰績進入聯盟,並成為一代球星,給斯坦福大學,給紅雀隊帶來至高無上的榮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