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硬要說起來,劉心怡和羅澈也算是一條船上的人了,能合夥自然是最好不過,但真正讓劉心怡猶豫的,是羅澈居然想投資弄一家娛樂公司。
說實話,在劉心怡看來,和娛樂公司相比,有太多的其他行業擁有更多的盈利機會,成功率也更大一些,樂隊能借著這次音樂大賽火一陣子是沒錯,但在娛樂圈,火過一陣子的明星、歌手多了去了,真正困難的是如何一直火下去,所以對於羅澈的決定,劉心怡表示有些無法理解。
其實,羅澈之所以選擇娛樂公司,一方麵固然是為了擴展自己的產業沒錯,但另一方麵也是為了馮笑笑她們。
這些年來,馮笑笑對他的幫助不可謂不大,甚至可以說是有恩於他,娛樂圈有多混亂可以說是人駒知的事情,馮笑笑是個直性子,以她的性格,到時候想不吃虧都不可能,與其讓她去其他公司受欺負,還不如幹脆借著這次的東風,他直接自己投資弄一家娛樂公司出來!
這就是羅澈最初的想法,無論是恩情,亦或是仇怨,一律百倍奉還!這是他一貫的行事準則!
“我同意合夥。”猶豫再三之後,劉心怡最後還是選擇相信羅澈的能力,“不過我總資產才一千三百萬,前期的公司運營資金我隻能拿出五百萬,再多就會有危險了。”
“可以。”羅澈了頭,然後將目光投向了馮椿,一臉調笑的問道,“楔,你之前賺了不少吧?打算拿出來多少?”
被羅澈這麽一問,馮椿整個人不由的一愣。緊接著,反應過來的他心中頓時升起了絲絲感動。
馮椿明白,羅澈這是在幫他,他自己是塊什麽料他自己清楚,他就不是一塊做得來投資的料,隨著等級上升。如果光憑借遊戲內掠奪資產的收益,馮椿的處境會變的越來越不妙,可要是讓他自己去投資,肯定又會虧的血本無歸,羅澈這是要拉他一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