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覺得我們剛剛都有些激進,應該再冷靜些,不論是無罪還是死刑都有些誇張,現在需要磋商一個最為中肯的處罰。”一號做了些讓步,但語氣裏還是夾雜著些不服氣。
“你不是懂法律嗎?繼續說說你的看法。”二號看向一號。
一號露出不解的表情:“我沒有說過我懂法律啊,我隻是有些興趣,了解過一些。”
“就是個啥也不懂的人,還扯東扯西覺得自己很有道理。”四號終於找到機會反諷。
“我從來沒說過自己很懂。”一號有些生氣,“我隻是希望大家參考一下現實世界的法律法規,現實世界設定這樣的法律法規一定是有相關道理的。”
“所以剛剛六號說得好嘛,你說的話是你的主觀別人的客觀。剛剛你話最多,高談闊論了半天都是現實世界別人的想法。我倒是想問問你,要是被捅死的是你的閨女,你還能不能說出來那個男孩是無罪的?”五號也攻擊開一號,“要是我閨女被捅死了,我管他媽的什麽法律,這男孩不被我弄死我這輩子算白活!”
“胡攪蠻纏!”一號狠狠瞪了四號、五號一眼。
三號見狀連忙擺了擺手讓大家別激動:“好好談嘛,別介又吵起來,誰也不希望大家都死吧?咱們都是想活下去的,那就相互理解一下對方的想法,做一些退讓嘛!”
短短十幾分鍾裏,七人組成的審判團已經劃分成了多個陣營。
一號、二號自詡為理性的一隊。
三號的中立方。
四號五號較為激進的一隊。
張亦弛和莫測始終沒有表達立場的一隊。
當同一結果的投票有超過四位審判員支持時,該結果成立,審判結束。現在分成了四個陣營,誰也無法獲取到四人及以上的投票來支持自己的想法。
尤其是一號、二號的無罪決定和四號、五號的死罪決定衝突激烈,雙方誰也不服誰,這兩方水火不容,無法說服對方,也勢必無法獲得對方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