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告中也提及了關於死者身體各處淤青可能的成因。
據法醫中心分析,屍體上的各處傷痕均為摔傷或撞擊引起。但可以排除機械或汽車撞擊所致。應該是由跌落以及撞擊石塊之類不規則的硬物造成。
此外除身體右後肩處有一處針孔外,沒有其他明顯外傷了。
屍體上並未發現非被害人DNA的生物檢材。
目前,機器人解刨以及毒物反應並沒有更多的發現。
如果存在拋屍行為,法醫中心根據最近的洋流,結合死亡時間推算,給出一個關於拋屍地點的意見。建議將搜查的重點放在海灣對麵的一處D級區域內。
加莉娜的報告簡潔明了,很快敘述完畢。
郝衛長聽完這份法醫中心傳回的屍檢報告,並沒有立刻發表意見,而是轉頭看向了詹姆斯。
“現場的收搜工作有沒有什麽新發現?
現在是否能確定屍體是漂來的?
或者有沒有發現什麽更可靠的證據,可以證明海灘就是案發現場,或是棄屍現場。”
顯然,郝衛長雖然看過了現場的環境,還是希望有更明確的證據,可以證明之前的一些推論。
詹姆斯知道這位衛長大人嚴謹的辦案態度,立刻回答道:
“根據搜索機器人傳回的數據分析,屍體周圍並未發現大量噴濺血跡存在過的痕跡。可以排除那片礁石灘為第一案發現場。
此外,除那條天然水道中又少量被害人生物檢材被測出。
礁石灘與後方海灘上,均未檢測出與被害人相關聯的任何個人物品或皮膚、毛發、肌肉纖維一類可證明其出現過的生物痕跡。
而在聯通水道的近海區域海水中,有檢查到微量人體組織。機器人自動比對顯示,其內含有被害人DNA。
將這些證據進行疊加分析,現在已經可以確定,屍體是順著潮水被衝到這裏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