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老頭子絲毫不猶豫,直接在文書上安了手印,還讓孫大郎也安了手印,孫家的兩個長輩也同時安了手印留作見證。
聶小芳最後隻能不情不願,猶猶豫豫的安下手印,氣憤的收起了分家文書。
大概隻有聶小芳自己才知道,在她安下手印的那一刻,她的心情有多爽快。
孫家她當然不會離開,至少在她沒有幫聶小芳報完仇之前,她是不會離的。
她要讓孫家人得到應有的懲罰,還要讓他們親眼看到聶小芳以後過很優越富足,讓他們後悔曾經對聶小芳的算計。
因為孫家連一粒米都沒分給二房,所以當天晚上聶小芳隻能帶著孫耀祖回娘家吃飯。
第二天一大早,聶小芳便迫不及待的帶著孫耀祖去了鹿城,帶著分家文書去衙門做了備案,然後又去了一趟離鹿城最近的蒼城。
到了蒼城之後,聶小芳才知道,原來古代的大城市是這個樣子,繁華中帶著安定。
而她懷裏的三百兩銀子,在大城市裏連一個小小的商鋪都買不起。這讓她頓時大失所望。主要是繞了一天的時間,她發現了一個最嚴重的問題,大街上基本上沒有女人拋頭露麵做生意的,經過再三的思考,捏小芳最後隻能放棄做生意的這個想法。
一來是她不知道自己能在這裏待多久,萬一生意還沒步入正軌,她就要離開,豈不是給真正的聶小芳留下一個爛攤子?二來,做生意確實有些辛苦,聶小芳一個女人,常年在外麵拋頭露麵的話,難免遭人非議,受到欺負和歧視。
等再次回到望鄉村,已經五天之後。
這五天,也就隻有孫家的孫婆子是真心關心自己的兒子。跑了聶家幾次,生怕聶氏把自己的傻兒子賣了。
當看到聶小芳雇了一輛大馬車回來,還把自己的傻兒子安然無養的帶回來,孫婆子才終於鬆了口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