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沒想到,我居然能在這樣的世界存活三個月。
我的錢在第一個星期就花完了,本來口袋裏的錢就不多。
哪怕我花的再省,顯然也不夠花的。
而我幾乎沒有賺錢能力,要靠投機取巧。
手語很好學,或者說這裏的手語過分的簡單。
沒有什麽複雜的手勢,無非吃喝拉撒睡。
而且我才發現,每個人做手勢的動作也都不完全一樣。
比如吃飯都有三四種動作,隻要做的差不多大家都能理解是怎麽回事。
容錯率很低,哪怕你故意亂比劃。對方最多會看不懂,但不會覺得你不會說話。
所以我成了個混子,但也隻是混在村子裏。
因為能看見城市裏來的人,他們的手勢會規範很多。
這些城裏來的似乎在追查不會手語的女人,很顯然是來找我的。
我會躲開他們,確保不會被抓。
當然複雜的句式我沒有學會,但也已經很不錯了。
至於我能活過三個月,靠的幾乎是下三濫的辦法。
因為我的身體是女人,而我的靈魂是個男人。
每次夜黑下來,馬棚旁我都能看見一些女人。
他們站在街角比劃著扭動的手勢,就會有男人跟過來。
有男人上前給錢,然後就會帶去馬鵬。
我沒什麽辦法,這是我暫時能賺錢的辦法。
而我自然用了這個辦法,在村子裏的角落呆著扭動手勢。
等人來了,伸手拿過錢之後讓男人往馬鵬裏走。
而我則會做女人做不到的事情,從馬鵬的柵欄翻出去。
等男人發現我沒跟上,再回頭追出來也沒辦法發現我。
而我就從後巷逃走,這樣的事情屢試不爽。
當然也會遇上不給錢硬拉著我的,我隻能插眼、踢襠、擊喉,然後立刻跑開。
我在村子裏快待不下去了,有一部分原因是村子裏小半部分的男人顯然都記住了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