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著地麵上傳來的雜亂腳步聲,薑文明縮了縮身子。
新陽城雖然距離這裏不遠,但現在獸潮洶湧,不可能派出人手來救援,何況聽那輕重不一的雜亂腳步聲,根本不像人類。
果然,在薑文明靜靜地等待中,一隊人馬出現在了他的視野裏麵。
“哥布林?!”
映入眼簾的是一群穿著皮甲的哥布林,為首的騎著一匹巨大的青色巨狼,身上的皮甲也鑲嵌著不少金屬片。
人數大概在10人左右,武器基本都是套著金屬槍頭的長槍,看著他們的裝備,薑文明頓時就覺得有些不妙。
“居然是正規軍?”
和哈魯魯那群哥布林部落裏的獵手不同,這些哥布林光是裝備就強上了不少,主要還是整齊劃一,一看就是製式裝備。
再看他們的站位。
騎士隊長作為前鋒,身後跟著兩個護衛,接著就是一個中三後四的隊列,恰是一個標準的錐形陣。
這種陣型隻有經常進行集體戰鬥的軍隊才會使用,一般的獵戶可不會排出這種站位。
“十夫長,獸群已經全部穿過迷霧森林,現在該幹嘛?”
一個哥布林長槍手對著坐在座狼背上的十夫長恭敬地道。
十夫長則拍了拍有些躁動的座狼,安撫了一下:
“後續部隊離我們多遠?”
“大概五天路程。”
“五天……看來我們這隻先鋒營還是太慢了!側翼呢?”
長槍手拿出一個骨哨猛地一吹,隻聽咻咻咻地幾聲之後,他們附近竟然也傳來了相似的哨聲,而且越傳越遠,薑文明一聽臉色就變了。
竟然有那麽多哥布林,看來這次獸潮就是哥布林搞的鬼,他們動用軍隊排出戰陣,將野獸全部趕向了新陽城,目的不言而喻。
聽到哨音,為首的十夫長點了點頭,直接對著骷髏堆前的空地指了指:
“這個地方還算平整,今天我們在這裏紮營,等接到後方命令後再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