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年,8月11日。
土瓦港下了一場大雨。
劉誌凡放下手上的文件,這是可口公司的合作意向書,對方通過仰光的買辦發過來的。
“嗬嗬……又玩這一套,真以為我們是傻子?”
馬馳搖了搖頭,拿起一杯龍井茶:“傻子很多,假傻子也不少,目的不一樣罷了。”
可口公司在合作意向書中的合作條件非常寬厚,這並不是他們良心發現了,而是在試探青葉集團。
顯然已經通過一些渠道,可口公司已經知道了青葉集團向金星和沙溪供應低價玻璃瓶的事情。
對於如此廉價的玻璃瓶,可口公司也感到了壓力,以及背後存在的危機。
因此他們試圖通過這一份合作意向書,一邊試探青葉集團的玻璃瓶生產成本,一邊又打算通過合作,將青葉集團拉上自己的戰車,以後嚐試吞並青葉集團。
這是可口公司的慣用手段之一。
無論是當年進入華國市場,還是這些年在安南、瀾滄、高棉的建廠投資,都是和當地合作,然後逐步摧毀當地的本土品牌,最後徹底壟斷市場。
他們最喜歡和買辦合作,並不是買辦們不知道對方包藏禍心,而是雙方利益一致。
買辦隻要賺錢,短平快的賺錢。
至於什麽民族品牌、本地實業、技術自主,對於熱衷於成為國際公民的買辦而言,並不是什麽必要的東西。
當然,如果這些“噱頭”可以給他們帶來更多的利益,那他們倒是不介意披上一層皮。
劉誌凡的管理者程序中,那龐大的商業數據庫裏麵,有一大堆商業發展曆史,怎麽會不知道可口公司的心思。
“可惜了,我們可是同行呀!”劉誌凡聳聳肩笑道。
馬馳自然明白劉誌凡的話中之意。
巨企和買辦或許可以成為一家人。
但是巨企和巨企之間,注定是不共戴天的仇敵。